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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這一生要做有錢人:賺錢是一種人人可學的技巧 How to Get Rich: One of the World’s Greatest Entrepreneurs Shares His Secrets

作者簡介
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

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是一個白手起家的千萬富翁。他在1973年創辦雜誌社,《個人電腦世界》和《麥金塔用家》兩本雜誌在八十年代中期為他賺進數百萬英鎊。今 天,丹尼斯出版公司仍然是一家私人企業,總部設在倫敦和紐約,旗下發行的雜誌包括:《The Week》、《Auto Express》、《Computer Shopper》、《Maxim》。

丹尼斯出版公司(Dennis Publishing)總裁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自己估計有資產七億五千萬英鎊,但由於受到金融風暴影響減為五億英鎊(折合台幣約為二百七一億元),在英國富豪排行榜名列八十八。

他曾寫過兩本暢銷書:《半杯滿》(A Glass Half Full)和《孤狼》(Lone Wolf)。小說家湯姆.吳爾芙(Tom Wolfe)讚揚他是「二十一世紀的吉卜林」(Rudyard Kipling,英國詩人,善於運用節奏、韻律與格律,詩作由英國國家劇團在各地持續巡迴演出)。

丹尼斯的傳奇人生曾被三個大型電視台拍成紀錄片,也被搬上外百老匯(Off-Broadway)的音樂劇舞台和英國BBC的電視劇集。各大報章雜誌關於他的報導更屢見不鮮,《泰晤士報》曾這樣形容他:「一個迷人的怪物,渾身散發出矛盾和刺鼻的硫磺味。」

他現在的嗜好包括:飼養迷你豬(偶爾也會品嚐)、淺嚐法國紅酒、在英國鄉間漫步、委託鑄造各種銅像,以及每年閱讀大約兩百本非小說類書籍。他最大的心願是可以在英國市中心種植一大片英國特有的闊葉林。


書評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這一生要做有錢人》跟你所想像的快速致富手冊完全不一樣。作者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是個詩人,他打造了一個出版王國(出版品包括《Maxim》雜誌),他希望幫助讀者至少達到「稍有錢的富豪」階段(淨資產在三千萬美元到八 千萬美元之間)。他寫本書的動機不是為了賺錢,他有四億至九億美元的財產,所以根本不需要靠寫書賺錢。反之,丹尼斯希望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告訴大家如何賺 錢,書中直率的言論,誠實的忠告,在汗牛充棟的同類書籍中實在難能可貴,價值不菲。丹尼斯的建議包括新手常犯的五個錯誤,以及專注的力量,這些看起來有點 老生常談,但因為出於他真實的經歷,加上用字遣詞幽默詼諧又字字珠璣,讓整本書變得實用而有趣。雖然作者強調正確策略的重要性,旨在幫助讀者成為有錢人, 但他並沒有因此扭曲自己的故事,也沒有美化奮鬥過程的辛酸。正如他自己所說,如果你要做有錢人,這本書對你會有很大幫助。


《華爾街日報》亞洲版書評

  一本有些另類的致富箴言

2008年06月18日

如果馬基維利(Machiavelli)能坐在iMac電腦前編寫一部《富可敵國者論》(The Billionaire Prince),這本書與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那本《這一生要做有錢人》(How to Get Rich)可能會很相像,當然,少了些後者的詩情畫意或俏皮話。

一臉大鬍子的丹尼斯講起話來滔滔不絕,他連高中都沒念完,卻靠1960 年代的嬉皮雜誌《Oz》和發行功夫巨星李小龍(Bruce Lee)的海報起家,建立起一個出版帝國,旗下包括一系列電腦出版物以及《Maxim》等男性情色雜誌,他也因此成為英國最富有的人之一。丹尼斯喜歡向讀 者們炫耀說,他錢多到自己都數不清,大概在4億到9億美元之間吧。「老實說,我得不出比這個更準確些的數字。」

丹尼斯將《這一生要做有 錢人》稱作一本「反勵志」類書籍,說自己在書中講的都是大實話。他寫道:「人們讀了這本書後致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書中傳達的基本信息是,只有那些能 把自己變為工作狂、讓親者痛仇者恨的人,或是拉得下惡臉的人才有望積累起巨額財富。他說,在那些靠個人奮鬥致富的男人和女人內心深處,都藏著一絲冷酷。

丹尼斯喜歡誇耀他樂於享受生活的個人癖好。他忠告那些做著發財夢的人,要大膽夢想、小心實踐---心中時刻懷著本分和謙卑,並把自己在1980年代末和 1990年代初幹的糗事當作反面教材:「我花了成千上百萬美元濫飲、嗑藥、尋花問柳……有段時間,我供養的情婦不下14個。我在紐約、倫敦或香港尋歡作 樂,一晚的花費就能達到三、四萬美元。」

丹尼斯對使自己致富的雜誌業照樣口不留情,他寫道:「在這個行業,人們的主要工作就是砍倒成千 上百萬棵樹木,把它們化成紙漿造成紙,再在紙的兩面印上些文字和圖像。然後我們用狂燒柴油的卡車把製成品運到零售點,在那裡它們或許能有60%(在美國大 約是25%的機率)被賣給消費者。最後我們把那些沒賣掉的雜誌,用更多狂燒柴油的卡車運到一座工廠,它們在那裡不是被當作燃料、被掩埋或粉碎,就是被用來 製造冰箱的紙板包裝箱。」

而在自吹自擂和打諢插科的表象下,丹尼斯這本書中卻充滿了關於如何在某一領域有所成就的冷靜忠告,其中些是老 生常談,有些卻十分精闢。他在書中大談特談毅力、耐力和專注等優點的重要性,並且十分強調執行力的重要。「如果你一生中從未萌生過偉大的想法,但卻善於將 其他人的偉大想法付諸實施,」他說,「你就能取得自己做夢也想不到的成功。」丹尼斯說,遇到危機時感到驚慌是有好處的,因為這能讓你的心思集中到那些必須 要做的事情上。如果需要屈己事人也無不可,但不要忘記:沒有哪筆交易是非做成不可的。

事實上,丹尼斯在書中提出的告誡可能比書中的建議 更有用。何如,自己所創辦的事業一絲一毫也不能讓渡給他人,不過在進軍新業務時與他人合夥是可接受的做法,因為你隨時可以放棄這些業務。可以對員工發放豐 厚獎金,但別讓他們從資產出售中分成。別配給員工由公司付帳的信用卡、手機或轎車,因為這方面的支出成本很難控制。永遠別授權予那些與你十分相像的人,有 資格獲得授權的應是能與你形成互補的人。別跟那些狂熱追求短期效益的風險資本家打交道。永遠別借錢給朋友,要就送給人家。永遠別相信一位不願意去休假的高 級會計師(因為他擔心離開工作崗位期間,他的監守自盜行為會被察覺)。

《這一生要做有錢人》的細心讀者會對作者「永遠別被送回監獄」的 告誡感到有些摸不著頭腦,丹尼斯在下文中對此作了些澄清---這與《Oz》雜志當年遇到的一件醜事有關,但若想詳細瞭解此事,你還需閱讀點其他材料。 1971年,包括丹尼斯在內的三位《Oz》編輯被認定犯有「污染兒童罪」,法院判處他們到倫敦西區的Wormwood Scrubs監獄做苦工。當時24歲的丹尼斯判刑比其他兩人要輕些,因為法官認定他「遠不如」其他兩人聰明,因此可以少承擔些罪責。丹尼斯當時只入獄幾天 就被釋放了。但今年4月初他接受《泰晤士報》(Times of London)採訪時,卻險些因出言不慎而惹禍上身,他說自己大約25年前殺死了一名男子,因為那人騷擾他的一名女友,丹尼斯稱自己將那人從懸崖上推了下 去。但他隨後又打電話給記者,說這只是自己的酒後戲言。

丹尼斯的這本書也有些小毛病。比如說,他似乎認為支吾搪塞是延遲耽擱的同義詞, 文中也有自相矛盾之處。他在書中某頁告誡讀者:「要引領別人。不要被別人引領。」但翻過三頁他又大談特談傾聽員工意見的好處。可笑的是,丹尼斯在書中的一 些告誡恰似針對他自己而發的。他警告讀者,「當心那些說大話的人」。然而無論如何,丹尼斯的這本書充斥著鮮活的想法和語言,卻是不爭的事實。順便說一句, 他當前真正的寫作興趣是在詩歌方面。他已經出版了兩本詩集,他的詩句甚至被皇家莎士比亞劇團(Royal Shakespeare Company)的成員所誦讀。從《這一生要做有錢人》這本書的文辭推測,人們永遠不會把丹尼斯的詩句與他所鍾愛的英國玄學派詩作混為一談,但他的一些詩 確實文筆輕靈。

他另一項急於推進的美學建樹是「丹尼斯森林」項目。這是一個在沃里克郡種植大片林木的宏偉計劃,志在營造一片英格蘭面積最大的落葉林,這可能是一項遲來的贖罪之舉,為的是補種那些為費利克斯.丹尼斯致富而被迫犧牲掉的林木。

EDWARD KOSNER

(編者按﹕本文作者EDWARD KOSNER曾擔任《新聞週刊》(Newsweek)、《New York》、《Esquire》和《New York Daily News》的編輯。他的回憶錄《It’s News to Me》已重新發行平裝本。)

為什麼一個有錢人願意花時間寫書教人致富?

理由有兩個:首先,我喜歡把所知道的事情記錄下來;其次,我相信每個擁有相同智力的人,在給予足夠的動機和正確的方法下,都能成為有錢人。

當然,我十分沉醉一邊寫書,一邊啜飲絕世佳釀(我喝的是一九八六年伊肯堡(Chateau d’Yquem)的甜白酒)的氣氛,有時候會搭配煙燻海螺肉。這種情景,就出現在我的書房內,落地窗外是大地美景,腳下就是氤鬱的山谷,遠處海港有一片棕 櫚樹,其間點綴著漁船與遊艇。更遠的西岸海灣,藍綠色的海浪拍打著紫紅色的地平線,彷彿告訴我們又一個瑰麗的晚霞即將籠罩大地。

有一首維多利亞時代的古詩是這麼寫的:

有錢太好了!
有錢真的太好了!

我身在迦勒比海岸一個名為馬斯提克島(Windward Islands)的小島上,在離房子不遠處有一間新的「研究室」,算是我的「寫作別墅」。籌建這間小別墅的目的只有一個---可以讓我安靜的寫書;當然,有時候也會在裡面創作詩歌。

凡此種種,你應該不需要我的說明,也可以清楚的了解,要擁有這些都要錢。必須要有錢,才能心想事成。


撰寫本書不是為了賺錢?

賺錢當然是件好事。但我寫書志不在此,因為想靠寫書賺大錢,幾乎不太可能,所以我不打算靠寫書賺錢。按照虛擬小說製作的電影、電動或玩具,憑藉「周邊商 品」和行銷手法,偶爾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但應該沒有人會購買一套名為「這一生要做有錢人」的玩具,不是嗎?(那為什麼大富翁和教人賺錢的電視實景秀可以風 靡全球呢?)


這是一本共同著作?會不會請寫手代筆?

本書既不是共同著作,也不會找寫手代筆,書中的一字一句皆出自我手,這點蒼天可鑑。
書中不會出現難懂和艱澀的專業術語或地方俚語,更不會變成彌賽亞式的「自我改造」手冊,然後發行大量的影帶、光碟,或在深夜的電視廣告中大言不慚地講述 我的理念。如果你期望在書中學習如何利用咒語,或在脖子上配戴一串水晶就能成為有錢人,那真對不起,可能我要讓你大失所望了!

透過本書我試圖告訴你,我在沒有大學學歷,也沒有雄厚資金作為後盾的情況下,如何成為有錢人,同時也會揭露我一路走來所犯下的錯誤---當中蘊含著許多不為人知的寶貴經驗和心酸歷程。最後,我會教你如何避免犯下相同的錯誤,進而邁向致富的大道!


閱讀本書就能成為有錢人嗎?連帶性生活也能獲得改善嗎?

首先,你要成為有錢人的機率很大,但一切要視你有沒有足夠的動機激勵!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是的,性生活可以因為財富而獲得改善。」

我無法帶給你快樂,也無法帶給你健康,但請相信我,我可以增加你成為有錢人的「機率」;獲得財富後,一併也會提升你的性生活品質,這是有錢人的鐵律!一旦你坐擁財富,大家都願意和你發生親密行為,這就是人性。

金錢就是權力,權力就是催情劑。這點可以在聖經中獲得印證:「酒能使人快活,錢能叫萬事應心。」(傳道書第十章十九節)金錢不一定能為我帶來快樂,但可以讓我的性生活獲得改善。


要多少時間才能變成有錢人?

會比你「應得」的快一點,但比你想像中的慢一點---我無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畢竟致富的過程會出現諸多障礙。

我聽過有人五年內就能成功,但不論是生活還是本書內容,很少有「捷徑」可走。正如美國知名評論家孟肯(H. L. Mencken)所言:「那些地位較低的人,他們憎恨知識的原因其實很容易理解,因為知識過於複雜---知識對他們遲鈍的理解力而言,是一種沈重的負擔, 因此他們經常找尋捷徑。迷信就像化解迷惑的捷徑,目的是把難懂的事物簡單化,甚至一看即懂。」

孟肯說得很好,這也是我為什麼決心要在書中排除所有偽科學的外衣和術語。雖然它們可以讓我的書看起來更充實,遇到爭論點時讓我更有權威欺瞞讀者,但它們很容易誤導讀者,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錯誤的組合體:難以理解的事物總會迷惑讀者!

任何努力想達到成功的最佳基礎是,不管任何時候和環境,儘可能把學習到的知識融會貫通,並試圖避免錯誤的發生。


除了閱讀本書,你還要做什麼?

如果我告訴你,要做的都是一些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你千萬不要感到訝異。就像過去紅極一時的雷鬼(Reggage)歌手克里夫.吉米(Jimmy Cliff)所唱過的歌詞:「只要你願意,就可以做得到……」他成功做到了,相信你也可以。關鍵在於你願不願意,並要「一次又一次的不斷嘗試!」關於這點 稍後會進一步探討。

簡而言之,你要相信「如果我願意,就可以做得到。」過去,我是一個靠救濟金度日的嬉皮(Hippie的音譯,是用來 概括一九六○年代至一九七○年代期間,西方國家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過著頹廢生活的年輕人。他們透過吸食毒品、信奉神秘主義改變內心和對抗社會主流),住 在連尿壺都沒有的破屋裡,甚至繳不起房租,也不知道明天要怎麼過---卻讓自己成為有錢人!我不是什麼商業奇才,這一點,我的競爭對手樂於為我作證!

諷刺的是,我卻比競爭對手有錢!


我是怎麼做到的?

研讀本書,自己找出答案!


需要徹頭徹尾的閱讀本書嗎?

不,你只要閱讀你想要閱讀的部分。做些筆記,記下你想借鏡的內容,並按照你當下的處境或個人特質加以實踐。或完全不做筆記---只聚焦在你喜歡的句子和例子上,並仔細參透。
一本書就是一種工具,而非書架上的裝飾品。你不必完全認同我的所有觀點---追求銅錢臭的過程,不可能只有一種方法。


本書和其他教人如何成功的書籍有何不同?

很簡單,最大的分別在於,我不是一個江湖術士,更不會自稱是一個「奇蹟的創造者」。寫書是我的興趣之一,而非只為了賺錢。畢竟在賺錢這個領域,我根本不需要再證明什麼!因此可以說,我的書會儘可能的完整和真實。

此外,除了本書以外,我不會再推銷售其他相關的周邊產品---例如推出續集或第三集,或發行一系列的光碟和影帶搭配銷售。在本書中,我要一次性的揭露所有致富之道。

我不是靠撰寫教人致富的書籍成為有錢人,也不會把牙齒弄得像珍珠一樣潔白,穿上動輒數萬美元的西裝,在電視棚內,假裝親切並愉悅的走到掛著「相信我就可以獲得一切」的麥克風前,對著台下崇拜自己的「信徒」滔滔不絕!

我用我的方式成為有錢人,這個方法就是不斷犯錯,一個接著一個,並且從中學習,或許你會認為這種方法很老派。

我想和你分享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如何避掉錯誤,而非我的成功。記住,我不是一個江湖術士。我只是一個在現實世界靠著自己的努力而成為有錢人的樣板,而不是頭髮吹得服貼體面,一心想從你口袋撈錢的黃鼠狼。


我到底多有錢?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真正有錢的人可能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我沒有把所有資產兌換成現金,也不清楚它們價值多少錢。我想,我的財產在稅前淨值大約是四億至九億美元之間,這是我能給你的最接近的答案!

我有五楝房子、三間別墅、高級轎車、私人飛機(飛機是用租的,不論飛不飛,租飛機比自己買飛機更划算),還有成千上萬英畝的土地、牆上掛滿名畫,我的小圖書館內典藏著許多原版名著,院子裡放滿銅像。管家、私人司機、理財顧問和其他工作人員都隨時跟在我的後面。

噢!我差點忘記地窖裡的陳年佳釀!

當然,我也有一點負債,大約三千萬美元!有錢人總會有某程度上的負債,因為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避稅---但我不是一個喜歡斤斤計較的人。事實上,我會記得那些資產負債表,並分期攤還最低的金額。

不過,我既不會駕駛飛機,也不會開勞斯萊斯或賓士轎車。我既沒時間也沒有意願去學。就在十多歲時,我就堅持要坐朋友的順風車,而且會跟朋友說:「你不了 解,我天生要被人載。」以前我和朋友都認為這是在耍嘴皮子。現在,我有點納悶,是不是我當時已經預知或至少察覺我會成為有錢人。

再多一兩個問題---我們就回到正題。


什麼人才能成為有錢人?

這是有趣的問題,著名作家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曾說過:「我告訴你什麼叫真正有錢人,他們不同於你和我。」我想,他要表達的意思是,有錢人會表現出某種特質,使他們與窮人有所不 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對這句話的回應是:「是的,有錢人就是與眾不同,他們坐擁很多財富。」這就是典型的海明威,但他機敏的回應並未能完全令人感到滿意。

就像家中的老大總會散發出一種自信一樣,按照我的觀察,這並非絕對,但至少符合大多數的情況。不管是與生俱來,或透過後天努力的學習,有錢人的身上也明顯存在著自信的特質。

你可以從他們走進陌生旅館或餐廳的方式就辨別出他們,也可以在商場看到潑辣的貴婦與名牌服飾店的店員討價還價的身影---這並不是一般職業婦女的作風,她們對這種事很反感,即使她們比貴婦更需要獲得折扣。

同樣的,你也可以在有錢人的小孩身上,發現與眾不同的特質,他們相信這個世界是為他們的好處而創造的,金錢讓他們有種不在乎的態度,這也是有錢人最不討喜的特質!

十七世紀,英國共和黨有個叫理查.蘭波(Richard Rumbold)的人,在上斷頭臺之前說道:

我無法相信,上帝會派遣少數人來支配世界,而大部分人卻等待被他們支配!

是的,親愛的讀者,我也不相信這種事情會發生!

不管有錢人有什麼特質,任何不屈不撓想變成有錢的人同樣可以擁有這些特質。我認為,關鍵在於自信。自信和不可動搖的信念,讓我們可以勇往直前,最後擠進有錢人的行列。

所以,以管窺天也可能有用;沒有用處的東西也可能派上用場;厚臉皮也能起作用。耐力是非常重要的,當最好的朋友嘲笑你、心愛的人對你感到絕望,其他人冷眼旁觀對你竊竊私語、大家半帶敬畏,半帶輕視時,你還要能努力堅持到最後。幸運也有幫助---只要你不刻意追求。

什麼人才會成為有錢人?我想,答案可能是:不是那些想要或那些需要金錢的人,而是那些一心想要做有錢人的人---不管代價是什麼!


成為有錢人最大的迷思是什麼?

首先要說明的是,想成為有錢人不能期待「意外」之財,或「我只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希望某一天一覺醒來就變成有錢人。」等等的期待。這種事情有可能發生,但以我的經驗而言,機會微乎其微!

有些人善於掩飾對金錢的慾望;有些人則會把他們對金錢的慾望赤裸裸的展現出來,在言行舉止中表露無遺,通常這種人人們都不喜歡跟他們共渡假期。而不管多麼會掩飾和偽裝,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有錢人都是靠自己的實力賺取財富。

第二個迷思就是,有錢人會有個「絕佳創意」可以讓他們財源滾滾。儘管獲取財富是建基在一個可行的「絕佳創意」,而非來自「意外」,但這仍是一個陷阱,因 為只符合部分的事實。我們隨時都可以發想出一些「絕佳創意」,像我就想過一種可以射出蜘蛛網的「蜘蛛槍」,藉以網住或黏住夜半闖空門的小偷,卻不至傷害他 們。你認為這種東西會被量產嗎?應該不會吧!

堅持到底和執行力,比「絕佳創意」要來得重要千百倍。事實上,如果完美執行,有時候創意是什麼就變得不那麼重要。如果你想做有錢人,就不要枯等靈感從天而降,而應該努力去賺錢!

最後,我認為最具破壞性的想法是,要做有錢人卻有這種論調:「在六零年代可能還可以,時代不同了,同樣的方法已經行不通。」

或許部分是對的,但你還是可以運用過去某些致富的方法。時代會改變,但人性不會,金錢的誘惑仍舊籠罩在渴望並決心致富的人身上。你身邊應該有許多例子,他們並非出生在六零年代,這就說明了這是一種不實的想法。

如果你認為這種方法做不到,瞻前顧後,不加以行動,最後可能落得一貧如洗,就這麼簡單。


有錢最大的好處是什麼?


金錢能夠給我生活中許多寶貴的東西。

金錢能夠給我什麼寶貴的東西?答案很簡單,就是時間。

時間。如果我有錢就有閒,就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閱讀和寫詩;或靈感突如泉湧時,就有時間奮筆疾書;興致到來時即可出去旅遊,或到林間漫步、欣賞 名畫、沉思、三五知己把酒言歡和追求自己喜歡的人,這都需要時間……有了時間,我幾乎可以做想要做的事。但日復一日被困身在工廠或辦公室,成為別人賺錢的 機器則是另一回事。

這就是錢的好處!也是為什麼你會選擇本書的原因,有了錢,你就可以做想做的事。之後,你可以選擇略過前言,這部分主要探討你希望可以多有錢。

更多內文:

這一生要做有錢人:賺錢是一種人人可學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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